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
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的《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规定顺利实施,5月14日和5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两场宣讲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邓伟作专题培训。培训分别面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共380余人和全市固废、危废重点管控单位65家企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