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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气的8个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燃爆了)
来源:东莞废气处理 发布时间:2024-12-0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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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接纳外部排风罩(集气罩)收集时,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未到达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适用处罚条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1)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根据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接纳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2、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未接纳负压自结皮状态,或者正压状态时的泄漏检测值凌驾500μmol/mol适用处罚条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1)项3、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属于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惩罚:。

a)企业密封点数量凌驾2000个(含),但未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的;b)未按规定的频次、时间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的;c)现场随机抽查,在检测不凌驾100个密封点的情况下,发现有2个以上(不含)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出现可见泄漏现象或凌驾泄漏认定浓度的。

是否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间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应该根据台账资料进行认定适用处罚条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1)项4、未按自结皮规定配置VOCs处置惩罚设施的:收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置惩罚设施,处置惩罚效率不应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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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点地域,收集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置惩罚设施,处置惩罚效率不应低于80%;接纳的原辅原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制品规定的除外适用处罚条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1)项。

5、排气筒高度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或者未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排气筒适用处罚条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0条第(5)项违反本法自结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根据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6、VOCs废气收集处置惩罚系统未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置惩罚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置惩罚设施或接纳其他替代措施。

适用处罚条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1)项同时依照《环境掩护法》第63条第(3)项移送公安机关处置惩罚:企业事业单元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自结皮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掩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窜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7、未按规定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置惩罚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置惩罚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

适用处罚条款:《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37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自结皮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根据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8、凌驾大气污染物排放尺度排放大气污染物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若厂房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m,距离地面1.5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根据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监控点的任意1小时平均浓度值(6mg/m³)或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³)凌驾尺度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

适用的处罚条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9条第(2)项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自结皮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二)凌驾大气污染物排放尺度或者凌驾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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