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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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广东东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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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执法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横沥生态环境分局在全镇截污管网内设置了10个在线监控点,定期对各片区进行定点监控。1月12日,水边工业园周边多个检测点发出异常报警,横沥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排查。
期间,执法人员在水边工业园门口的污水管网内发现大量白色污水,遂逐个打开沿路的检查井,对各方向来水进行溯源排查。当排查至某厂房门口时,发现该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废水呈乳白色,表面有油污,明显不属于生活污水。执法人员随即进入该厂内进行详细调查,经排查发现该厂存在违法排污情况。
据了解,该厂是一家五金制品厂,设置有数控车床(电脑车床)20台。现场没有生产,工作人员正在清洁,有的在门口清理货架、篮框等,有的在车间内清洁数控车床。现场检查时,大部分数控车床内乳化液已被清理,地面有多处乳化液残留痕迹。同时发现仓库内储存有切削液、防锈油等物品,厕所内胶桶装满白色废水,厕所蹲坑周边地面有倾倒白色乳化液痕迹。
经询问,该厂已停工,负责人为省事省钱,将原本应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的乳化液倾倒入厕所内。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现场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长假节前,各企业在停产后开始场地清理整顿、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维护,难免产生各类固废、危废,个别企业及个人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守法观念不强,对清理中产生的固废随意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对辖区内企业展开执法检查行动,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保持坚决打击性质恶劣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尤其是对偷排偷放、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整改、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依法打击。
法条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三)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