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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查处2家环境违法企业,责任人或将行拘
来源:东莞废气处理 发布时间:2024-08-03 点击数:

  近日,沙田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查处了两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这两家企业均未办理环保手续、废水直接排放,且在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其中,位于杨公洲的某洗水厂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擅自从事人造皮革染色、洗水等加工。设有洗水、染色、清洗、脱水、烘干工序和0.3t/h燃生物质颗粒锅炉、洗染一体机等生产设备。现场检查时,涉水工序均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废水经车间内废水排放口排至市政管网;锅炉正在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

  另外一家位于稔洲村的无证照布匹加工作坊,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从事棉布整理加工生产,现场设有脱水机、过水机、烘干机、燃煤土炉、卷布机等设备。现场检查时,燃煤土炉和烘干机正在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的喷淋废水溢流至车间地面,过水机和脱水机同样有废水排放至地面,废水通过地面流至车间下水道,最后排入市政管网。

  执法人员对上述两家涉水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对其实施了断电查封,对相关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上述两家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在禁燃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以上两家企业将面临20万-100万元罚款。废水直接排放的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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