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闻
联系方式
-
公司:广东东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576851991
传真:0769-28636041
网址:www.lvdeep.com
邮箱:1218061775@qq.com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莞太路271号1栋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特推出“以案释法”专栏,流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2021年11月1日,有人通过微信小程序“上海水务海洋执法专线举报平台”向水务执法总队举报,称某建筑公司位于普陀区的一个在建工地存在向市政管道倾倒施工泥浆的违法行为。
根据举报线索,执法总队赴长寿路对该在建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周边市政管道内存在大量施工泥浆,立即向涉事工地进行问询并进行现场笔录、证据固定和管线调查CCTV检测经深入调查,该工地建设单元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施工单元为节约处置惩罚成本或疏于管理,致使施工泥浆未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置惩罚直接向市政管网不锈钢喷淋塔排放,容易造成泥浆在管道内凝结,导致市政管道堵塞,丧失排水功能一旦遭遇汛期暴雨等恶劣天气,将对都会防洪防涝造成安全隐患未经预处置惩罚的泥浆污水倘若通过市政管网流入河道,则极易造成河道水质污染,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损害。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惩罚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惩罚设施安全的活动(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惩罚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惩罚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接纳其他调停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接纳调停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元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不锈钢喷淋塔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负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依据管线调查CCTV检测陈诉佐证,管道淤积水平大于10%,执法总队认定该施工单元存在向市政管道倾倒施工泥浆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惩罚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惩罚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被查处后,该工地通过冲洗附近市政管网、设置三级沉淀池、规范车辆清洗点管理等措施迅速完成了整改同时,总队根据举报奖励的规定,对举报人给予了1400元的举报奖励金欢迎广大市民通过小程序向我们举报涉水违法行为
东鸿环境为企业解决环保问题,VOCs废气处置惩罚,粉尘治理,免费看现场出方案,自有工厂生产活性炭箱,圆形喷淋塔,气旋喷淋塔,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单机滤筒除尘器,一体式除尘器,一体式旋风除尘器,催化燃烧设备等18576851991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