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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排污单位,请按时提交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来源:废气处理设备 发布时间:2025-01-13 点击数: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请全省相关排污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要求及时填报和提交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提交对象

 

2024年排污许可证持证时间超过3个月的排污单位。

 

二、提交时间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5年1月2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的“重要通知”中发布的《关于调整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报送时间的公告》,火电行业持证排污单位应当于2025年1月底前完成2024年统一信息报表年报填报,其余行业持证排污单位应当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报送。

 

三、提交方式

 

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点击“网上申报”后登录进入企业端,点击“执行报告”(火电企业点击“统一报表”),年份选择“2024”,完成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2024年统一信息报表年报)的填报和提交工作。

 

四、提交要求

 

执行报告填报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执行报告应按照对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填报,无对应行业技术规范的,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 944)填报。执行报告填报系统生成的所有表单都应填报,还应上传自行监测点位图、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自行监测报告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024年排污许可证持证时间超过3个月的排污单位,如注销排污许可证,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交2024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火电企业提交2024年统一信息报表年报)。

 

五、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二)未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四)未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请相关排污单位合理安排执行报告填报时间,尽可能错峰填报。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全力以赴为排污单位提供帮扶、指导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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