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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挥发性有机废气)在线监控数据缺失,依法查处!
来源:东莞废气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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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樟木头镇某电子有限公司VOCs有机废气在线监控系统(VOCs 1号机)数据缺失。针对该情况,东莞市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于4月18日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经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线路板生产加工,设有蚀刻、印刷、磨板等生产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属大气重点排污单位。该公司企业端VOCs 1号机在线分析仪显示,该设备于2023年4月18日8时31分至9时24分存在断电记录,现场检查时已恢复通电;VOCs 1号机在线分析仪除4月18日7时起记录的7条数据外,未查到其他历史数据。掌握以上情况后,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拍照取证,并制作双笔录查处该企业。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废水、废气标准化排放口进行取样检测,后续将检测结果与在线监控数据进行比对。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规定,该企业或将面临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东莞市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将持续深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非现场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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